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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
停止未备案网站网络接入服务的紧急通知!

尊敬的客户:
    您好!
  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所有的网站都必须备案,如果您没有及时备案,我们将依据工信部、通管局相关要求,对未备案的域名禁止绑定.所有关闭的网站必须要备案后方可开放。为了您的网站能够正常使用,请各用户重视备案工作,尽快在网上进行备案。检查网站是否已经正确备案的方法:登录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ggcx.jsp,并输入和自己有关的域名查询。

    登陆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,按照页面说明进行备案。如果是已经被关闭的网站,在备案成功后,请及时在我们的在线服务平台提交您的域名,我们将为您开通网站。

    我司已经多次提示各用户备案,请大家务必重视备案工作,以免对您的网站造成不必要的影响。

提醒:
如果您已经备案,请登录工信部用户后台下载备案文件,按要求将备案文件上传至网站相应位置,并把备案号放置到网页的底部。以免核查过程中,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对备案成功的网站须完成如下:
1、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.cert放到网站的cert/目录下。该文件必须可通过下列地址http://网站域名/cert/bazs.cert访问,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。
2、将备案号/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,如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,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。
3、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号/经营许可证号必须带有超链,超链目标指向www.miibeian.gov.cn